根据《隆安县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等精神,现将县公安局2022年招聘辅警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职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邓天侠等17人为我局2022年招聘辅警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请入围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于体检当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时到达指定集中地点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集中的时间和地点
体检集中时间: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上午7:40。 体检集中地点:隆安县公安局大门前。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南宁市公安机关2021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附件3)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人选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从同一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其他
(一)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
(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检录前,考生将《流行病学史调查表》(附件4)于体检检录时交给工作人员。同时,经现场工作人员查验体温测量不高于37.3℃、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48小时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等四项条件同时具备方可参加当日体检。
联系电话:0771-6521226
附件:1.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须知》
3.《南宁市公安机关2021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
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
4.《流行病学史调查表》
隆安县公安局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