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广西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确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医保中心发〔2021〕5号)和《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南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申请和确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医保中心发〔2021〕172号),经审查申报材料、现场评估及综合评审,现拟确定广西广恒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隆安众康大药房为南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1月17日,如有异议,请向本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及提供联系方法,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本局将根据南医保中心发〔2021〕172号和桂医保中心发〔2021〕5号的规定,确定上述单位为南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
联系电话:0771-6522286 (兼传真)
地 址:隆安县城南路14号,邮编:532799
附件:拟确定南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隆安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11日
附件:
拟确定南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1、广西广恒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隆安众康大药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