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失业保险减负稳岗扩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21号)精神,现对我县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
经县社保中心初步审核,全县2020年符合稳岗补贴发放条件87家(第四批),申请稳岗补贴金额160861.14元,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日,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隆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出,我中心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地址:隆安县蝶城路政务中心一楼社保中心企业养老股办公室(民政婚检对面)
联系电话:6523796、6522637。
附件:隆安县拟享受2020年度稳岗补贴企业名单(第四批)
隆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