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失业保险减负稳岗扩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21号)精神,现对我县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
经县社保局初步审核,全县2020年度符合稳岗补贴发放条件72家(第二批),申请稳岗补贴金额341250.84元,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日,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隆安县社会保险事业局提出,我局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地址:隆安县蝶城路201号政务中心一楼社保局办公室待遇股(民政婚检对面)。
联系电话:6522637、6523796。
附件:隆安县拟享受2020年度稳岗补贴企业名单(第二批)
隆安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