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文件精神,隆安县人社局对照文件中“附件1.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共523项)”进行梳理,隆安县人社局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具体如下:
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
序号 | 主管部门 | 改革事项 | 许可证件名称 | 设定依据 | 审批层级和部门 | 改革方式 | 具体改革举措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
直接 取消审批 | 审批 改为 备案 | 实行 告知 承诺 | 优化 审批服务 | ||||||||
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民办培训学校设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促进法》 |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2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 |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3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 | 1.有条件的地区将省、设区的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加快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劳务派遣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